東莞排污許可證代辦延期續期
排污許可證,是指排污單位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經審查發放的允許排污單位排放一定數量污染物的憑證。排污單位應當依法持有排污許可證,并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規定排放污染物。
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排污單位必須按期持證排污、按證排污,不得無證排污。東莞排污許可證代辦延期續期找哪里做?東莞市排污許可證代辦公司、東莞市排污許可證辦理公司首選東莞市科尚環保技術有限公司提供東莞排污許可證代辦、東莞排污許可證申請、延期、續期、變更等東莞排污許可證代辦一站式服務,更多關于東莞排污許可證辦理及相關環保手續的問題歡迎聯系我們。
東莞排污許可證申請平臺
平臺提交受理:排污單位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公開端開展注冊、填報、提交,審批部門在平臺管理端受理提交的申請。
東莞排污許可證申請流程
申請→受理→審查→作出審批決定→生成統一的排污許可證編號→證件制作與送達→原證件廢止與收回
東莞排污許可證首次申請與延續申請
1、首次申請
首次申請:首次申請是指排污單位首次申請排污許可證,包括整改后申請。屬于《名錄》規定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簡化管理的新設立排污單位,應當在啟動生產設施或者發生實際排污行為之前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
2、延續申請
排污許可證有效期為 5 年。排污許可證載明的有效期屆滿,排污單位需要繼續排放污染物的,應當于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屆滿 60 日前向審批部門提出申請。東莞市排污許可證延期申請需提前3個月開始。